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烟台经济 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二〇一五年单位预算指标的通知》(烟开财税政指 [2015]141 号),“现从年初预算下达你单位专项指标 100 万元,用于扶持企业”,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财政补贴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 2015 年度损益,该补贴资金的最终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上述补贴资金将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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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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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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