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
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福建省南平市顺昌至邵武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3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顺邵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邵高速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与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福建省顺昌至邵武
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根据该协议,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授予顺邵
高速公司独占的、具有排他性的特许权,特许权包括:
1.投资、融资、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的权利;
2.运营、管理项目的权利;
3.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4.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通信管道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等其他相关经
营权益,服务设施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餐饮业、车辆维修、商店、汽车旅馆、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服务设施的权利,并有权通过上述合法途径取得经营
收益;
5.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权等。
该权利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有效。特许经营期包括建设期 3 年、试运营期 3
年、收费期 23 年。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