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认为:公司披露的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2007年度一季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的"财会[2006]3 号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调整,公司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定于2007 年1 月1日起执行。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