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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弘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乐                   联系电话:1861108613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义                   联系电话:1590218748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望、周方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就公司治理与公司进行沟通; 2、查阅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
则;3、检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程序、决议内容、会议记录进行现
场检查;4、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职责履行情况与公司沟通。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
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和规则;2、就内
审部门、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岗位职责及执行情况与内审部门进行沟通;3、检
测公司内控程序与操作流程;4、就公司部门设置、权责分配、内控情况与公司进
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                 √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                 √
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履行的审批程序;2、查阅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3、就信息披露内容及审议程序与公司沟通;4、抽查公司信息
披露档案保存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等内部管理制度;2、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审议
决策文件;3、就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进行沟通。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公司银行存款账薄等
相关资料;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3、查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议、
公告等内容;4、就募集资金使用、投资进度、投资效益等情况与公司进行沟通;5、
查阅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出具的专项意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2、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沟通;3、查阅
公司三季报。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沟通;2、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对外投资协议及对外投资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文件;2、
了解公司对外投资实施情况;3、现场查看公司经营场所及生产情况;4、查阅行业
相关信息;5、就公司经营情况、分红情况与公司进行沟通。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存在的问题:中弘股份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告《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15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为 958,269450.1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9.62%;公
司 2015 年 1-9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20,996,706.58 元,比
上年同期增长 74.87%。
公司业绩波动主要原因: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59.6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尚未达到收入结转节点。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加快原有项目尾盘和存货销售,补充新项目开发资金。公司加快对海口西岸
首府项目尾盘销售,同时积极推进北京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5A 地块)、济南
中弘广场项目(16#地块)、吉林长白山区域漫江项目和东参项目(一期)的销
售,补充新项目开发所需资金。
2、加快推进新项目开工建设。北京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5B&1#地块和 2#地块)、
济南中弘广场项目(17#地块)、济南鹊山龙湖项目(一期)、浙江安吉项目(一
期)已开工建设,预计将于下半年全部进行预售。海南如意岛项目(一期)是公
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报告期内填海工作按照计划正常推进中。
3、积极推进再融资工作,拓宽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通
过证监会审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39 亿元用于北京平谷中弘由山由谷二期项目、
北京平谷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御马坊项目(御马坊 WL-14 地块)、山东济南
中弘广场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建设;同时发行公司债不超过 12 亿元,用于偿还借
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申报材料已上报。
4、依据目标考核责任书,继续推行全面计划管理。公司与总部核心部门、商管
公司、网络营销公司、各区域公司、物业公司都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目标考核
责任书内容以 2015 年工作任务为基础进行制定,做到目标清晰、量化、奖罚条
件明确、考核节点具体。依据目标考核责任书,将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实行
月、季度、半年度考核。
5、落实绩效激励机制。公司落实绩效考核机制,理顺绩效考核与计划管理的关
系,不同的职能应该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因地制宜,因
岗制宜,通过绩效管理的手段分解到人,落实到人,实现考核落地,奖罚分明。
6、不断提升企业管控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流程化
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适应公司发展的新要求,逐步打造总部业务平台。
强化总部管控能力,加强总部与各子公司的联动,总部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
一步权利下沉,简化程序,通过建立业绩导向机制,形成合力,提高项目运作效
率。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应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及公司内部经营情况,努力提升经
营业绩,如果经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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