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1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东投”、“出让方”)发来的《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关
于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新
东投已于2015年12月21日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青创”、“受让方”)签订了《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有
的上市公司81,494,850股无限售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总股本
87,337万股的9.331%。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转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131000001436
法定代表人:赫耀辉
住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熊岳镇)
(二)受让方: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3138628836
法定代表人:刘钧
住所: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新东投持有的上市公司81,494,850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9.331%。
(二)出让方式
本次股份转让采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证券非交易方式。
(三)转让对价及付款安排
本次转让股份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
9.82元/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80,000万元,价款将分期支付。
(四)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股份转让后本公司股东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待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苏州青创持有上市公司
81,494,850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总股本的9.331%,成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关联关系
新东投与苏州青创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与苏州青创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的《股
东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股份转让和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和 香 港 披 露 易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