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1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 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 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也将会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披露媒体及网站上进行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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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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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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