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西藏分行贷款 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5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目前处于
担保期),占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2.21%;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亿元人民币提供续担保(目前处于担保期),占 2014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88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占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88 %。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占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88%。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12月 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其中:授权委托 1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西藏分行贷款 1 亿元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担保并收取 1%的担保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 1月 20日
注册号: 5401000296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 133号
法定代表人:达娃次仁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壹佰壹拾万叁仟肆佰叁拾伍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1.82%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5年 9月 30日,资产总额 161,189万元,负债总额 54,677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6,512 万元,营业收入 93,5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726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5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目前处于担保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 亿元人民币提供续担保(目前处于担保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5.5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期限和方式
由于上述担保行为尚未发生,本次董事会只确定为高争建材提供担保的额度。具体实施情况,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水泥成为公司主要支柱产业,为支持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拓展业务,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向中信银行西藏分行贷款 1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并收取 1%的担保费用。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示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1、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