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5-110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89 号)(以下简称“《反馈
意见》”),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落实,并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披露《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105)和《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将上述《反
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
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