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烯碳新材,股票代码:000511)自2015年8月5日开市
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49),
2015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52),2015
年 9 月 19 日 发 布 了 《 关 于 筹 划 重 组 停 牌 期 满 申 请 继 续 停 牌 公 告 》
(2015—057),2015年1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年12月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5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4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自2015年12月4日起公司股票继
续停牌。
201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银基烯
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
善,修订内容及说明详见2015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的说明公告》等相关公
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烯碳新材,
股票代码:000511)于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