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7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飞马国
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51,209,67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499,999,995.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735,851.17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486,264,14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5年7月2日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5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7)。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2、户名: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专户)
3、账号:44201515200052539815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
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15年12月14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决策将上述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销户前产生的利息74,270.72元全部补充了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
行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