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5年 8月 3日起停牌;8月 19日,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
2015 年 11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5年 11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5年 12月 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83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回复,并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及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栖霞建设,股票代码:600533)将于 2015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二)起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