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发表的独立意见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现任4名独立董事任期已达两届,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该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寰邦、王东杰、邱祥华 2007年4月23日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发表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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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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