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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15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5-8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因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
盛霞”)与许春龙的债务纠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镇辉先生、傲盛霞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与许春龙及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
安江”)等签订关于转让傲盛霞 100%股权的《框架协议》。公司近日收到傲盛霞
的告知函,朱镇辉先生、王涛先生近日分别与新安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并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生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1903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新安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8,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32,360 万元
     注册号:44030060251485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306145Y
     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及其他限制项目);股
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
准)。
     联系电话:0755-82525900
     (二)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朱镇辉、王涛(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前海新安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3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朱镇辉和
王涛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朱镇辉占 90%股权,王涛占 10%
股权。现甲方愿意将其持有傲盛霞 100%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乙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
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a.朱镇辉占傲盛霞 90%的股权,根据原傲盛霞合同书规定,朱镇辉应出资
人民币 27,000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27,000 万元;现朱镇辉将其占傲盛霞 90%
的股权以人民币 4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王涛占傲盛霞 10%的股权,根据原傲盛霞合同书规定,王涛应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现王涛将其占傲盛霞 10%的股权以人
民币 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
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方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有关公司股东权利变动和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a.本协议书生效且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备案完成之日起,乙方方可按受
让股权的比例享有傲盛霞股权权利,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b.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傲盛霞在股权转让前
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傲盛霞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新安江实际控制人李日
晶先生。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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