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收到独立董事赵元丽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赵元丽女士申请 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赵元丽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 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赵元丽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 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赵元丽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相关 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赵元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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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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