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年 9月 12 日、10 月 8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5-032)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5-035)。
2015年 12月 11日,接公司财务部门通知,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446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如下:
1、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实施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