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烯碳新材,股票代码:000511)自2015年8月5
日 开 市 起 停 牌 , 并 于 2015 年 8 月 5 日 发 布 了 《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公 告 》
(2015-049),2015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052),2015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
续停牌公告》(2015—057),2015年11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继续
筹 划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及 申 请 继 续 停 牌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15-073),2015年12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满再次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
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2015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4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自2015年12月4日起公司股
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
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