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的通知,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实施 2014 年度分红方案而致公司股本变动需修正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
正案》。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分机构与众环海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整体加入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拟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8)。
三、《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定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45 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为 2015 年 12 月 18 日。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39)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