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 12月 2日,公司就出售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股权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事项予以公告,保监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百年人寿壹亿股股份转让给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 本次出售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225亿元。关于公司出售百年人寿股权 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获得相关主管机构批准及后续进展等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4年 11月 19日、2015年 1月 29日、2015年 2月 14日、2015年 2月 25日、2015年 12月 2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年 12月 8日,公司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 1.225亿元。至此,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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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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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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