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董事王灏、苏朝晖、吴礼顺为议案七、议案八
的关联董事,对议案七、议案八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包头首创黄河水源供水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包头首创城市制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包头首创城市制水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东省莱芜市两家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整体打包的方式投资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两家污水处理厂项
目,包括钢城区污水处理厂和钢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公司将以TOT(即“移交—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钢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规模3万吨/日,移交对价款为7,700万元人民币;以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钢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规模1.5万吨/日,预估投资额为3,900万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与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莱芜首创环保发展有限
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150万元,持有其70%股权;莱芜民生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持有其30%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江苏省徐州市邳州经济开发区工业水厂项目的
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江苏省徐州市邳州经济开发区工业水厂项目,本项目为供水
项目,项目总规模10万吨/日,一期规模5万吨/日;预估总投资为17,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与邳州开发区人民政府下
属投资公司(待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邳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出资6,460万元,持有其95%股权,邳州开发区下属投资公司以邳州开发区工业水厂经评估后、价值340万元的部分资产进行出资(资产评估正在进行中),持有其5%股权;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江苏省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江苏省徐州市第二
地面水厂项目,项目总规模40万吨/日,一期规模20万吨/日,预估总投资为37,000万元;
2、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增资9,600万元,徐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增资2,400万元,增资后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2,000万元人民币,双方持股比例不变,仍为80%:20%;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北京恒实阳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北京首创资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550万元,持有其51%股权;北京恒实阳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450万,持有其49%股权;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首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首创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00万元,持有其40%股权;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灏、苏朝晖、吴礼顺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首创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4,662.50万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首创环保产
业投资基金(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基金目标规模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基金48.875%的份额;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5-13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灏、苏朝晖、吴礼顺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