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省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预估总投资为 37,000万元;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9,6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仍持有其 80%股权。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不低于 8%。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水价调整风险。
一、项目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江苏省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江苏省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项目,本项目为自来水项目,本次预估总投资为 37,000万元,项目总规模为 40万吨/日,一期 20万吨/日,二期20万吨/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首创”)将增加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其中公司与徐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将分别按照持股比例对徐州首创进行增资9,600万元人民币和 2,4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持股比例仍为 80%:20%。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为江苏省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项目。项目总规模为 40 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 20万吨/日,二期规模 20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同时包括项目二期的土建建设;本次预估总投资为 37,000 万元;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年(含建设期),同时将徐州首创原有的“江苏省徐州自来水项目”特许经营期延长 10年;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不低于 8%。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徐州市水务局:为依法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局长:卜凡敬;地址:徐
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持有徐州首创 20%股权;
2、徐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注册资本:18,690 万元人民币;徐州市新水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吴晓军;注册地址:青年东路 104号;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服务、供水计量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办公用品、水表销售。
3、徐州首创: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徐州市自来水
总公司持有其 20%股权,拥有徐州市区自来水 30年唯一特许经营权。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力;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徐州市青年东路 104号;经营范围:城镇自来水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设备供应,供水计量仪器、仪表销售,储水设施的清洗和消毒,管道维修、检漏,水质检测,房屋租赁,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业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徐州市水务局(甲方)和徐州首创(乙方)签
订《江苏省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
项目范围:乙方负责第二地面水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项目规模:总规模为 40 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 20 万吨/日,二期规模 20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同时包括项目二期的土建建设;
特许经营期: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年(含建设期);
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由公司(甲方)与徐州市自来水公司(乙方)签订《徐州首创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增资及认缴:徐州首创增加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以现金形式对公司增资 9,600万元人民币,乙方以现金形式对公司增资 2,4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徐州首创注册资本由 3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 42,000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持股比例不变,仍为甲方 80%,乙方 20%;
增资款的支付:一次性缴付;
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处于公司重点存量项目区域徐州市管辖内,依托徐州首创,能发挥人才共享、资源共享,成本优势的特点,降低管理成本、维修成本。本项目将增加公司在江苏地区水处理规模和区域优势,进一步扩展当地水务市场。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价调整风险:在水价的调整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将积极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在需要时及时进行水价调整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9日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