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上市公司”、“公
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三特索道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审查了三特索道公司章程及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股东大会、董
事会审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与相关管理人员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内
容及对公司业务情况的影响进行沟通,并且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董
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架物业”)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现注册资本 6,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武汉晟道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道投资”)签订神农架物业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以 9,600 万元向晟道投资转让所持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
2、晟道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当代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王鸣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晟道投资转让
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三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王鸣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注册号:420100000448778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占股权比例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990.41 0 1,990.41
2015 年 9 月 30 日 1,991.26 2.00 1,989.26
期间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4 年度 0 -9.59 -9.59
2015 年 1—9 月 0 -1.15 -1.15
注:上表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为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该公司股权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
或担保事项。
2、神农架物业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为 5,832.01
万元、评估价值 12,615.79 万元。
3、神农架物业设立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现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主要负
责在神农架林区木鱼镇开发“香溪街”项目。其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占股权比例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万元 100%
4、神农架物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应收款项总额 净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050.42 5,601.12 68.73 1,449.30
2015 年 11 月 30 日 7,204.79 1,372.78 42.05 5,832.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期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金流量净额
2014 年度 2,043.83 686.50 488.65 410.66
2015 年 1—11 月 36.74 -232.81 -233.06 22.05
注:上表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5、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机构为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神农架物业最近一年
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
计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公司没有为神农架物业提供担保,也未委托其理财。本次股权转让前,
公司向神农架物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 585 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转让价格以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神农架物业净资产账面价值
5,832.01 万元为基础,以净资产评估价值 12,615.79 万元为参考依据,双方确认
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9,600 万元。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晟道投资(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股权转让款以货币支付;
(2)本协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50%,即 4,800 万元;
(3)2016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其余股权转让款 4,800
万元。
2、股权转让后神农架物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0 万元 24% 货币
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60 万元 76% 货币
合 计 6,000 万元 100% --
3、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所转让股权无任何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权属争议;
(2)甲方保证在乙方按协议约定支付 50%股权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及时办
理股权转让手续;
(3)在乙方支付 50%转让款之后,协助乙方按本协议“四、公司治理”的
规定修订神农架物业章程并完善其管理机构、运作机制。
4、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依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时付款;
(2)乙方承诺协助神农架物业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前归还所欠甲方往来款
约 585 万元。
(3)本次全部股权转让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若出售其所持神农架物业股
权,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甲方)若单方终止本协议,除应及时返还乙
方已付股权款外,还需按已付股权款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承诺事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
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若单方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若违反本协议承诺事项,需按违约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5)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并经甲方有权机构批
准后生效。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双方同意在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后,神农架物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和经营
管理机构。上述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选聘方式、职权、任期、议事方式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农架物业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神农架物业的部分股权,是为了盘活公司资产存量,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提升年度业绩。
2、本次股权转让预计投资收益约 6,795 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2015 年度
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具体情况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3、股权购买方有支付股权款的能力,履约风险较小。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神农架区域无与神农架物业相同或类似业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关联交易的情况
2015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晟道投资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额为 0。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相
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为该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目前该交易方案尚未
确定。除上述情况外,2015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当代
科技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晟道投
资转让所持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3、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文舫、王鸣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5、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神农架物业净资产账面价
值 5,832.01 万元为基础,以净资产评估价值 12,615.79 万元为参考依据,双方确
认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9,600 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6、本次交易协议约定晟道投资承诺协助神农架物业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前
归还所欠三特索道往来款约 585 万元,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定。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兆院 王 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育贵 冯文敏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