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
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及附件,现
对公司拟向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道投
资”)转让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架物
业”)76%的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实现投资收益约 6,795 万元,对改善公
司业绩、实现年度扭亏为盈有重大意义。
2.在审议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
避了表决,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及审计,交易资产定价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晟道投资转让神农架物业 76%的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龙平
冯 果
张秀生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