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召开董事会,
审议公司向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道投
资”)转让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架物
业公司”)76%的股权所构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
见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存量,改善财务状况;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业绩水平,实现年度扭亏为盈;
3.公司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鉴于以上考虑,我们认可公司向晟道投资转让神农架物业公司
76%股权所构成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神农架
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
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龙平
冯 果
张秀生
201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