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5年 12 月 3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 9人,总有效票数为 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签订迁改补偿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签订《红谷隧道工程朝阳中路取水泵站管道及附属设施迁改补偿合同》(详见公司临2015-083号公告)。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 4票。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喻恒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喻恒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喻恒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中: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