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12月 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年 12月 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名,实际参加董事 8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文龙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公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4年12月 7日和 2014年 12月 26日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截止日期为 2015年 12月 26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15年 11月 17日和 2015年 12月 3日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同意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同时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亦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公司拟撤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股票决议有效期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仍为自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截止日期为 2015年 12月 26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年 12月 23日召开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 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
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