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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告日期:2015-12-07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号为:外经贸苏府资字[2002]38501号。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366
    万美元,其中: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出资1,774.50万美
    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香港”)出资591.50万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本公司于2002年4月18日取得注册号为企合苏徐总字第
    00115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由股东上海能源和中煤香港按原有股权比例对公司增资601
    万美元,其中:上海能源450.75万美元,中煤香港150.25万美元。本公司于2006年5
    月20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铝锭、铝棒、铝板材、铝线材、铝管材、铝挤压材、铝
    型材等铝制品及碳素阳极。本公司自2014年4月开始停产。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华桂林。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283,271,637.80元。本公司
    业务的持续经营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从银行或本公司的母公司之母公司中国中
    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取得所需的资金支持。中煤能源已确认
    将为本公司提供持续的资金上的支持,以使本公司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能力清偿到期
    债务。本公司董事确信本公司将会持续经营,因此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期财务报
    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的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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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 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除特别说明采用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四) 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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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六)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
     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公司现有的金融资产类别主要为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附注四(九))。
 (2)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
     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
     计量。
 (3)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
     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公司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
     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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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六)   金融资产(续)
 (4)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
       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
       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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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九)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
       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和依据如下:
       一般信用组合      经常性往来业务的客户,经评估没有特殊较高或较低的信用风险
       其他信用组合      信用良好且交易频繁的长期客户,经评估信用风险为极低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一般信用组合      账龄分析法
       其他信用组合      不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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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九)   应收款项(续)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续)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5%                     0-5%
               1到2年                               10%                      10%
               2到3年                               30%                      30%
               3到4年                               50%                      50%
               4到5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
       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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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十)   存货
(1)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原材料主要
       包括氧化铝、阳极碳块等,产成品主要包括铝锭、铝液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
       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
       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
(4)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一)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
       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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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十一) 固定资产(续)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使用安全生产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附注四(十六))外,本公司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
       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
       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
       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 至 35 年       3%或 5%        2.71% - 8.08%
       机器设备                     4 至 20 年       3%或 5%       4.75% - 24.25%
       运输工具及其他               8 至 10 年       3%或 5%       9.50% - 12.13%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
(3)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四
       (十二))。
(4)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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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十二)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三)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
       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
       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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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十三)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续)
       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
       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
       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
       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经政府
       批准,本公司为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并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受托
       管理。
(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
       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
       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
       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
           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
           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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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
       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
       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
       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    销售商品
       铝锭、铝液、阳极碳块的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
       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时予以确认。
(2)    提供劳务
       劳务收入于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 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颁布的财企【2012】
       16 号文件《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
       公司自 2012 年 1 月起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1 千万以下按 4%,1
       千万至 1 亿之间按 2%,1 亿至 10 亿之间按 0.5%,10 亿以上按 0.2%)计提安全生
       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安全生产费
       用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
       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
       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
       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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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十七)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
    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
    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
    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
    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只有一个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铝产品业务的经营分部。因此,
    并无额外分部信息披露。
(十八)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
       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
       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    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
       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
       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
       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
       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
       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报废或出售技术落
       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
       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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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续)
(十八)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    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列示。当发生任何事件或环境出现变化,显示账面价值
       可能无法收回时,就该等项目的账面价值是否发生减值予以审核。若某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估
       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作出多项假设,包括与非流动资产有关的未来现金流量
       及折现率。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
       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乃按其客
       户的信用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确定。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
       准备的金额。
五、    税项
    本公司本期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税基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
    增值税       17%              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
                                      算)
       本公司所得税一般分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少缴
       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
       本公司所得税采取独立纳税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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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财务报表项目的附注
 (一) 货币资金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2,700.00                      5,000.00
  其中:人民币                                                   2,700.00                      5,000.00
  银行存款                                                     451,476.25                 10,504,964.15
  其中:人民币                                                 451,476.25                 10,504,964.15
  其他货币资金                                                  14,016.69                   102,334.14
  其中:人民币                                                  14,016.69                   102,334.14
      合     计                                                468,192.94                 10,612,298.29
(二) 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230,000.00                    9,027,085.40
(三) 应收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63,364,723.75                111,034,663.28
 减:坏账准备                                            12,583,268.22                    6,465,731.39
 合   计                                                 50,781,455.53                104,568,931.89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63,364,723.75 100.00 12,583,268.22 19.86 111,034,663.28 100.00 6,465,731.39           5.82
  一般信用组合       63,364,723.75 100.00 12,583,268.22 19.86 111,034,663.28 100.00 6,465,731.39           5.82
      合     计      63,364,723.75 100.00 12,583,268.22 19.86 111,034,663.28 100.00 6,465,731.39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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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财务报表项目的附注(续)
   (三) 应收账款(续)
   (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项      目           金额             (%)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           -               -        49,238,167.25           44.34     286,081.79
1-2 年                    32,130,744.50      50.71       3,213,074.45        61,796,496.03           55.66 6,179,649.60
2-3 年                    31,233,979.25      49.29       9,370,193.77                        -           -                 -
合计                      63,364,723.75 100.00          12,583,268.22       111,034,663.28          100.00 6,465,731.39
         本期无采用其他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0 元)。
  (2)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无采用单项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账款。
  (3) 本期无重大坏账准备转回。
  (4) 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四) 预付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                     -             -       5,340.00                    15.40              -
1-2 年(含 2 年)                     -                     -             -                -                       -             -
2-3 年(含 3 年)                     -                     -             -      29,330.24                    84.60              -
       合      计                   -                     -             -      34,670.24                100.00                 -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财务报表项目的附注(续)
 (五) 其他应收款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待收回预付材料款                                                          36,034,210.34                           36,034,210.34
 保证金及抵押金                                                             4,987,486.00                               4,000,000.00
 其他                                                                           732,837.64                             1,255,515.69
                   小    计                                                41,754,533.98                           41,289,726.03
 减:坏账准备                                                              16,063,540.58                               3,603,421.03
                   合    计                                                25,690,993.40                           37,686,305.00
 (1)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703,507.40               1.69                       -          5,255,515.69              12.73                     -
一到二年             41,021,696.34           98.24         16,034,210.34              36,034,210.34              87.27     3,603,421.03
二到三年                 29,330.24               0.07           29,330.24                           -                  -                   -
 合 计               41,754,533.98         100.00          16,063,540.58              41,289,726.03             100.00     3,603,421.03
 (2)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类 别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36,034,210.34        86.30 16,034,210.34               44.5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690,993.40        13.63                       -         - 41,289,726.03     100.00 3,603,421.03         8.73
  一般信用组合                   703,507.40             1.68                    -         - 37,218,826.03      90.14 3,603,421.03         9.68
  其他信用组合                  4,987,486.00        11.95                       -         -   4,070,900.00      9.86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                       29,330.24          0.07        29,330.24 100.00                     -         -              -            -
           合   计             41,754,533.98       100.00 16,063,540.58               38.47 41,289,726.03     100.00 3,603,421.03         8.73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7,800,000.00元。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财务报表项目的附注(续)
(五) 其他应收款(续)
(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703,507.40               100.00                  -   1,184,615.69              3.18                  -
1-2 年                                -                   -                  - 36,034,210.34             96.82 3,603,421.03
       合      计           703,507.40               100.00                  - 37,218,826.03            100.00 3,603,421.03
         采用其他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余额为 4,987,486.00 元,为铝厂向法院提交的诉讼费及申请财产保全
         所提交的保证金,未计提坏账准备。
(4)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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