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
月4日披露《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股份”)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1,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将结合最终的标
的资产评估值和重组后公司财务状况、实际资金需求,于审议本次资产重组正式
方案的董事会召开之前确定。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
募投项目投资以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的
规定,如本公司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
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被暂停、被终
止的风险。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