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
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
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
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
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增资尚需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并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
正式的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红外”)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楼三
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俊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12000007369
经营范围:近红外照明、红外测温等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
务、咨询;近红外照明、红外测温技术及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近红外照明、
红外测温技术及产品的进出口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
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
奥立红外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奥普光电以货币资金出资425万元,
占42.5%;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350万元,占35.0%;
卢振武以货币资金出资105万元,占10.5%;郭帮辉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6.0%,
王健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6.0%。
2014年12月31日,奥立红外的资产总额为 18,174,277.24 元,负债总额为
4,777,921.40 元,净资产为 13,396,355.84 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
入 12,040,197.00 元,净利润 931,222.43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15年9月30日,奥立红外的资产总额为 18,249,509.70 元,负债总额为
4,850,106.33 元,净资产为 13,399,403.37 元;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
入 4,450,324.26 元,净利润 3,047.5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增资概况
1、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3646 号
法定代表人:李贺军
注册资本:156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000300147
经营范围:科技专利成果转化投资业务;创业、产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
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9 日
长光财兴注册资本人民币 15600 万元,其中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基金管理中心以货币资金出资 13000 万元,占 83.3%;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2600 万元,占 16.7%。
2、增资方案
长光财兴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入股,经与奥立红外股东方协定,奥立红外每
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不低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奥立红外每股净资产值的 2
倍(最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准)。奥立红外的注册资本拟
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1735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长光财兴以不超过 2500 万元
的现金认缴,溢价部分计入奥立红外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需对奥立红外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
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奥普光电或奥普光电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增资价格确认后将严格履行进展公告程序,披露奥立红外
股权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立红外的出资人、出资额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25 万元 24.50%
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350 万元 20.17%
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 735 万元 42.36%
卢振武 105 万元 6.05%
郭帮辉 60 万元 3.46%
王健 60 万元 3.46%
合计 1735 万元 100%
三、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主要原因
奥立红外本次增资扩股是为了满足奥立红外业务发展的需要,奥立红外引入
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其股东,将有效助力奥立红外
可持续发展;通过资金注入奥立红外可开发视频监控系列产品,以实现优势互补,
协同发展。
四、本次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奥立红外本次增资扩股在增加注册资本规模、提升经营实力同时,有助于相
关增资方与奥立红外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奥立红外经营业务更好发展。本次增资
扩股实施完成后,奥立红外将不再作为奥普光电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因奥立红
外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奥普光电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比重较低,分
别仅为3.53%和1.2%,奥立红外本次增资扩股对奥普光电财务以及经营成果预计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同意奥立红外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基于对于所涉及子公司的
自身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奥立红外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奥立红外本次
增资并同意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
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