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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04-2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0日上午在泸天化宾馆多功能厅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3月21日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由杜德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347,13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4%。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440,082,504.1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50,522,729.74元后,加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498,175,878.81元,减去本年度分配2005年度股利325,26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62,475,653.26元,建议公司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58,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51,000,000.0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泸天化(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所作的特别承诺——泸天化集团将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泸天化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440,082,504.19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9,559,774.45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的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35,100万元,占公司2006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90.1%,符合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的特别承诺。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此议案涉及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47,134,590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潘兴高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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