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Glenmore Investment Limited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润公司”)和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06)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22号],公司与GlenmoreInvestment Limited达成和解并根据相关和解协议支付人民币2900万元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撤消对公司的诉讼。(详见2007年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解决历史遗留担保事项的公告》)
日前,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盛润公司行使追索权,请求法院判令盛润公司偿还公司代偿的人民币29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案号为(2007)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23号。
该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案件的进展而定。公司将就案件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