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 11月 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售参股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全部股权的议案》,2014年 12月 26日,此挂牌转让股权事项获得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2014年 12月 30日,公司将所持有的百年人寿股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2015年 1月27日公示期满,意向受让方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2015年 1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 1.225亿元价格转让所持百年人寿壹亿股股
权给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的议案,并获 2015年 2月 13日召开的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交易双方于 2015年 2月 15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书》,详见公司于 2014年 11月 19日、2015年 1月 29日、2015年 2月 14日、2015年 2月 25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百年人寿通知,百年人寿已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关于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1133号),保监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百年人寿壹亿股股份转让给万达集团,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百年人寿股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份变更手续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