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2015年 8月 3日,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建设”)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自 2015年 8月 3日起,栖霞建设的股票开始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事宜特作以下说明:
公司对股票连续停牌前 20个交易日(2015年 7月 6日至 2015年 7月 31日)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收盘价(元/股)上证指数
房地产开发 II
(申万二级行业分类)
2015年 7月 3日 5.76 3,686.92 5,843.72
2015年 7月 31日 5.27 3,663.72 5,982.12
累计涨跌幅-8.51%-0.63% 2.37%
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司认为,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