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持有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声明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