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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在授权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0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在授权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追加 
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栖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将对无锡栖霞提供借款担保的授权额度由 3亿元人民币追加至 6亿元人民币。截止 2015年 11月 30日,本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未有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的部分控股子公司需不定期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为支持部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 18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其中,本公司为无锡栖霞提供借款担保的授权额度为 3亿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支持无锡栖霞的发展,本公司拟将对无锡栖霞提供借款担保的授权额度追加至 6亿元人民币,授权截止日为 2016年 6月 30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授权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 9月 27日 
注册地:无锡市滨湖区瑜憬湾花园 43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劲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出租; 
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和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无锡栖霞 70%、30%的股份,国联信托的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企业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1、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审计) 
    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无锡栖霞总资产 1,531,500,551.62元人民币,净资 
    产 287,980,436.03 元人民币;2014 年度,无锡栖霞实现营业收入 95,212,098.64
    元人民币,净利润-24,169,678.92元人民币(上述 2014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201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截止 2015年 9月 30日,无锡栖霞总资产 1,535,367,193.54元人民币,净资 
    产273,925,624.11元人民币;2015年1-9月,无锡栖霞实现营业收入188,350,439.37 
    元人民币,净利润-14,054,811.92元人民币。
    由于无锡房地产市场回暖缓慢,商品房库存量去化压力较大,导致无锡栖霞2014年度和 2015年前三季度尚未实现盈利。2015年,无锡栖霞加大促销力度,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明显提高。无锡栖霞的项目开发和销售情况详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和 2015年半年度报告(www.sse.com.cn)。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的额度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无锡栖霞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 2016年 6月30日。同时,无锡栖霞将就担保事项向本公司提供等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为对无锡栖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建设所需借款提供担保,且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较好,土地成本较低,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预计随着其所开发建设项目的持续销售,未来现金流入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在担保期内,本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促使其提高开发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无锡栖霞将就担保事项向本公司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体现了公平、对等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5年 11月 30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72,233.59万元
    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45.99%,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2,000万元,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 3,000万元和 46,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101,233.59
    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1月 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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