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财产损失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2014 年 12 月,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明迈特”)分别签署了《仓库租赁及货物保管合同》(合同号:SHWM-CKBG-2014-001,WMLL-CKBG-2014-002),协议约定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分别租用山西明迈特的仓库储存存货,山西明迈特对存货承担保管责任。
公司业务部门于 2015年 11月份进行日常存货检查,在此项工作中,公司于2015 年 11 月 30 日发现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及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存放于山西明迈特仓库的铬矿账面记录 57.25 万吨(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存放数量为
23.33万吨,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存放数量为 33.92万吨),经公司检查人员现
场初步盘查仅剩余约 24万吨(其中,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剩余数量为 20万吨,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剩余数量为 4万吨)。公司检查人员现场随即与对方交涉,对方口头回复称缺失部分系已投入山西明迈特自身的生产中使用。就山西明迈特的该行为,公司正在进一步与对方交涉,并将采取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一切可用措施追回公司损失。
上市公司持有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 51%股权,山西明迈特持有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 49%股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核查,本事项中缺失的存货价值约为人民币 5亿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