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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0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以岭药业”)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 15:00 至 12 月 1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10 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
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4)募集资金总额;
    (5)发行数量;
    (6)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上市地点;
    (10)募集资金用途;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12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
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
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
大街 28 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
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
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5 年 14 日上午 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
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申焕然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3。
    2、投票简称:以岭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以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
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
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议案2中子议案①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议案2中子议案②       发行方式                                            2.02
   议案2中子议案③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议案2中子议案④       募集资金总额                                        2.04
   议案2中子议案⑤       发行数量                                            2.05
   议案2中子议案⑥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6
   议案2中子议案⑦       限售期                                              2.07
   议案2中子议案⑧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
   议案2中子议案⑨       上市地点                                            2.09
   议案2中子议案⑩       募集资金用途                                        2.10
   议案2中子议案○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2.11
议案3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议案4                                                                        4.00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6                                                                        6.00
                         的议案
议案7                    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7.00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
议案8                                                                8.00
                    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
为2015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
   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中子议案①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2中子议案②      发行方式
  议案2中子议案③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议案2中子议案④      募集资金总额
  议案2中子议案⑤      发行数量
  议案2中子议案⑥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议案2中子议案⑦      限售期
  议案2中子议案⑧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议案2中子议案⑨      上市地点
  议案2中子议案⑩      募集资金用途
  议案2中子议案○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议案3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议案4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
议案6
                       规划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议案7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议案8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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