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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0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要求,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预期影响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
测算过程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条件
   1、本次发行于 2015 年 12 月实施完毕;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股数上限 8,400.00 万股;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额上限 132,972.00 万
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201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12,719.40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
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
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测算过程及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12,719.40              121,119.40
本期现金分红(万元)                                                             5,633.9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万元)                                                    132,972.00
假设一: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增长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5,449.52
期初股东权益(万元)                                                        455,410.18
期末股东权益(万元)                                485,225.80              618,197.80
基本每股收益(未加权平均)(元/股)                         0.31                     0.29
每股净资产(未加权平均)(元/股)                           4.30                     5.1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31%                   5.73%
假设二: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增长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766.95
期初股东权益(万元)                                                        455,410.18
期末股东权益(万元)                                490,543.23              623,515.23
基本每股收益(未加权平均)(元/股)                         0.36                     0.34
每股净资产(未加权平均)(元/股)                           4.35                     5.1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31%                   6.54%
假设三: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增长 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6,084.38
期初股东权益(万元)                                                       455,410.18
期末股东权益(万元)                                 495,860.66            628,832.66
基本每股收益(未加权平均)(元/股)                         0.41                 0.38
每股净资产(未加权平均)(元/股)                           4.40                 5.1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29%                 7.33%
注:
1、 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 上述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代表对公司
    盈利的预测或承诺;
3、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已于 2015 年 5 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6
    月实施完毕。
    根据上表测算,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解决中药复方制剂打入发达
国家市场的关键技术问题、满足化学仿制药销往国际市场的产能需求,推进公司
的国际化进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增加,但因项目建设周
期较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故公司面临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将有助
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由于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大,产
能及效益需要逐步释放,可能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下降的风
险,因此投资者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
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填补回报:
    (一)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
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根据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
用。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和连花清瘟胶囊国
际注册项目。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是建设符合欧美国家 GMP 标准的化学药
制剂生产车间。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是完成从药材到成品的质量标准提升
研究,开展 GLP 条件下安全性评价,并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最终完成在美国
FDA 的药品注册。该等项目的实施将拓宽公司产品的市场地域,推进公司的国际
化进程,最终提升公司 整体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
周期,确保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坚持抓好专利中药、化生药、健康产业三大板块各项工作,推动企业全
面健康发展,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专利中药是支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的主营业务板块,公司在科研方面将持续投入、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提升国内
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布局全球市场。在化生药板块,公司规划三步走战略,由化药
的国际制剂业务起步,从海外加工到非专利药注册,再到专利药的国际化市场销
售。截至 2014 年底,公司化生药板块销售额已过亿。公司健康产业板块已进入
全面推进阶段,依托多年来的理论创新、科研创新及医疗产业资源优势,构建网
络电商与地面实体相结合的平台,布局大健康领域。截至 2014 年底,以岭药堂
连锁大药房六家门店在石家庄正式开业,以岭健康城网顺利上线运行。
   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及经济政策环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司战略,
优化业务结构,积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
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公司制定和完
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本次发行的
同时,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以加强保护投资
者利益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
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事宜的后续进展情
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 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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