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1月13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
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
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
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股权融资的形式向兴业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7.5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
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在到期转让日受让标的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按
照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过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融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
高其融资能力,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该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监事会同意
公司为北新投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5 年 11 月 26 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