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22,624,152 股
2、发行价格:16.3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19.1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973,757,294.97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22,624,152 股将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
书》的要求进行编制。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释义.................................................................................................................. 6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8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3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3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7
第三节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1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6
第五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六节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28
二、上市推荐意见 ............................................................................................... 28
第七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9
第八节其他重大事项 ...................................................................................... 30
第九节中介机构声明 ...................................................................................... 3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4
四、验资机构声明 ............................................................................................... 35
第十节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6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肖胜利 刘建军 李六军
周永寿 陈建军 崔卫兵
董云庭 毕克允 陈斌才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5 日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
指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华天科技
指 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天水华天微电子有限
控股股东、华天微电子
公司”)
华天昆山 指 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
FCI 指 FlipChipInternational,LLC
华天迈克 指 深圳市华天迈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13 名一致行动自然人:肖胜利、刘建军、
实际控制人 张玉明、宋勇、常文瑛、崔卫兵、杜忠鹏、杨前进、陈建军、
薛延童、周永寿、乔少华、张兴安
长电科技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富微电 指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
指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方正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报告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所上市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现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现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三季度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本报告 指
暨上市公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anshuiHuatian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天科技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发行前): 697,034,673 元
注册资本(发行后): 819,658,825 元
法定代表人: 肖胜利
董事会秘书: 常文瑛
公司住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 14 号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shtkj.com
联系电话: 0938-8631816 8631990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半导体集成电路研发、生产、封装、测试、销售;LED 及应用产品
和 MEMS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业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
经营范围: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房屋租赁;水、电、气及供热、供冷等相
关动力产品和服务(国家限制的除外)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
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配事项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1.65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1.59 元/股,发行
数量由不超过 17,160 万股(含 17,16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17,256 万股(含
17,256 万股)。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华天科技本次
发行。
2015 年 11 月 2 日,华天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11 号),核准天水
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256 万股(含 17,256 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时,主承销商
实际收到特定发行对象有效认购款项人民币 1,999,999,919.12 元(人民币拾玖
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玖元壹角贰分),已全部存入主承销商在中国
建设银行北京展览路支行账号为 11001016700059507611 的指定认购账户中。”
2015 年 11 月 18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信方正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5 年 11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20008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止 2015 年 11 月 17 日,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投资人出资款
1,999,999,919.12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合计 25,000,000.00 元后,余额
人民币 1,974,999,919.12 元,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汇入贵公司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开立的 104049728990 账号。”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624,152 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
行价格不低于 11.65 元/股。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11.59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
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6.31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上述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40.72%(16.31 元/11.59 元),为申购报
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7.14%(16.31 元/16.79 元)。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19.12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
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等 26,242,624.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3,757,294.97 元。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证券发行办法》、《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瑞信方正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
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为 16.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19.12 元,
发行股票数量 122,624,152 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上限 17,256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8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
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62,415 199,999,988.65
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75,536 209,999,992.16
3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262,415 199,999,988.65
4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2,262,415 199,999,988.65
5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619,865 319,999,998.15
6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108,521 539,999,977.51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30,288 205,999,997.28
8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7,602,697 123,999,988.07
合计 122,624,152 1,999,999,919.12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04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09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注册资本:45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0 年 0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 633 室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 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生章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 年 02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04 年 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0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8、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西深圳科技大厦 2001(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胡焰明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
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能源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最终认购对象及其实际投资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
行 8 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
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天微电子,其持有公司 32.38%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天微电子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 27.53%,其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
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22,624,152 股将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保荐代表人:陈万里、尤晋华
项目协办人:宛勇
电话:010-66538726
传真:010-6653842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黎民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 222 号长发科技大厦 13 楼
经办律师:景忠、王峰、程铭
电话:025-83193322
传真:025-83191022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剑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注册会计师:刘志文、宫岩
电话:0931-8441556
传真:0931-8441705
(四)验资机构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全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注册会计师:杨轶辉、王权生
电话:010-82250666
传真:010-82250851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剑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注册会计师:刘志文、宫岩
电话:0931-8441556
传真:0931-844170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1 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25,677,720 32.38
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11,999,512 1.72
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1,486,188 1.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4 7,170,099 1.03
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274,900 0.90
6 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85,380 0.84
7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1 号 5,699,919 0.8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
8 5,336,707 0.77
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9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4,785,998 0.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工
10 4,721,060 0.68
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89,037,483 41.4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1 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25,677,720 27.53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汇垠天粤 1 号专项
2 19,619,865 2.39
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华融信托-华
3 融国兵晟乾成长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 17,167,381 2.09
托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华融信托-华
4 融海西晟乾 11 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 15,941,140 1.94
信托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5 13,449,203 1.64
担保证券账户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津杉华融 1 号
6 12,875,536 1.57
资产管理计划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2,630,288 1.54
8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262,415 1.50
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2,262,415 1.50
华安未来资产-浦发银行-华安资产浦发
10 12,262,415 1.50
理成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354,148,378 43.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事宜中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情况的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22,624,152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1,733 0.04 122,915,885 15.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96,742,940 99.96 696,742,940 85.00
三、股份总数 697,034,673 100.00 819,658,825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3,757,294.97 元,公司总资
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
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公司“集成电路高密度封
装扩大规模项目”、“智能移动终端集成电路封装产业化项目”、“晶圆级集成电路
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
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
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 122,624,152 股,发行后股票共计 819,658,825 股。以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
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每股净资产
3.7997 3.6380 5.6392 5.3449
(元)
每股收益
0.3740 0.3404 0.3181 0.2740
(元)
资产负债率
42.94 39.28 30.61 26.63
合并(%)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4 年 1-9 月和 201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9,670.47 415,805.18 355,900.97 255,543.98
负债总额 210,278.95 163,318.32 158,602.43 102,279.57
股东权益 279,391.53 252,486.87 197,298.54 153,264.41
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权益 264,850.15 240,725.41 177,568.57 152,363.2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283,354.15 330,548.17 244,716.33 162,320.23
营业利润 23,173.63 28,217.86 18,932.03 7,883.53
利润总额 32,384.20 34,824.66 22,656.25 13,900.65
净利润 26,524.41 30,577.75 20,068.04 12,175.0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098.12 55,314.59 38,765.75 21,45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71.64 -46,033.15 -80,318.44 -23,991.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