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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广夏: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2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5)第 YCV1082 号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 6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6
     二、        评估目的 ............................................................................................................. 13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4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9
     五、        评估基准日 ......................................................................................................... 19
     六、        评估原则 ............................................................................................................. 20
     七、        评估依据 ............................................................................................................. 20
     八、        评估方法 ............................................................................................................. 28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0
     十、        评估假设 ............................................................................................................. 43
     十一、 评估结论 ............................................................................................................. 45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47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7
     十四、评估报告日 ........................................................................................................... 5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5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
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
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
的要求。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
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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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5)第 YCV1082 号
                                       摘     要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宁夏
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所
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
估结果揭示如下: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
结论。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22,658.40 万元,评估
价值 591,040.72 万元,增值额为 68,382.32 万元,增值率 13.08%;总负债账
面价值为 103,517.59 万元,评估价值 103,517.59 万元,增值额为 0.00 万元,
增值率为 0.00%;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419,140.81 万元,评估价值
487,523.13 万元,增值额为 68,382.32 万元,增值率为 16.31%。评估结果详
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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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6,835.95        46,261.39           -574.56             -1.23
 2   非流动资产                 475,822.45       544,779.33         68,956.88             14.49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000.00        18,195.07          1,195.07                7.03
 4           长期股权投资        33,509.06        89,889.45         56,380.39            168.25
 5           固定资产           358,693.70       349,994.78          -8,698.92            -2.43
 6           在建工程             3,255.65           3,400.99            145.34              4.46
 7           生产性生物资产       3,378.89           5,771.73        2,392.84             70.82
 8           无形资产            52,937.88        70,480.03         17,542.15             33.14
 9           长期待摊费用             5.19              5.19               0.00              0.00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54             86.54               0.00              0.00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55.55           6,955.55              0.00              0.00
12   资产总计                   522,658.40       591,040.72         68,382.32             13.08
13     流动负债                  61,642.56        61,642.56                0.00              0.00
14     非流动负债                41,875.03        41,875.03                0.00              0.00
15   负债合计                   103,517.59       103,517.59                0.00              0.00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19,140.81       487,523.13         68,382.32             16.31
     特别事项说明:
     1、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该项投资于 2012 年底完成,实为
取得了银广夏 100430245 股股票。2015 年 4 月 20 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宁东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有条件的股份回购协议,回购总价为 320,090,554.14 元,实施回购的先决
条件是回购事项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各自内部有权机构的授权和批准和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股份回购协议并未实施,协议生效的
先决条件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且银广夏股票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复牌,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银广夏 100430245 股股票为流通股,已体现了市场价
格。鉴于此,本次对该部分股权按市场价进行评估。
      2、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共10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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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总建筑面积89007.39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中,有31项,建筑面积14125.72平
方米(其中含酿酒葡萄种植分公司葡萄园区生产管理用房产10659.82平方
米)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评估人员根据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
申报及说明资料暂将其纳入评估范围,此次评估计取了勘察设计费、建设
单位管理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招标代理费和资金成本等,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书面说明这些房屋确由其投资兴建,并承诺如
存在产权争议将由其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处置相关房产时应使其满足法律规定的权属条件,只有相关权属证书载
明的建筑面积才是相关房产的法定资产量,本评估结果的使用者在进行本
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时应依据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审视
本评估结果的适用性。
     3、本次建筑物评估结果中除位于银川市的办公楼评估结果为房地合一
价外,其余均不含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4、本次委估的建筑物中,大沙沟综合楼占用的土地租赁兰州铁路局,
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10年。依据租赁协议相关
内容,租赁期满后可续约。在评估过程中,假设建筑物在经济寿命年限内,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铁路局可长期续约,亦未考虑该租赁事
项对房屋经济寿命年限的影响。
     5、根据2004年7月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建设大古铁路黄羊墩卸
货站协议》,三方协议共同出资430万元建设黄羊墩卸货站,其中:宁夏发
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80万元,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万
元,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万元,并委托由宁夏大古铁路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实际竣工决算为
467.64万元,超预算37.64万元,超预算资金由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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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解决。2008年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
建成立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述建设协议宁夏宁东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所占比例为40.12%。本次评估时,对黄羊墩卸货站资产评估值以
拥有黄羊墩卸货站整体价值的实际产权比例计算确定,提请报告使用者予
以关注。
     6、纳入评估范围的2辆摩托车(号牌号码宁A98312、宁AA6510),车
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此,宁夏宁东铁路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权属说明。
     7、据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青林证字(2013)第0000356号《林
权证》,办证林地面积8000亩,扣除2014年1月西线高速建设征用林地94.54
亩,现实际剩余林地面积7905.46亩。在该《林权证》范围的葡萄林木净种
植面积6179.37亩。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林地林木资产,以《林权证》登记
范围的林地面积7905.46亩为准进行评估。对不在《林权证》登记范围内的
部分林木资产〔占地891.48亩,种植葡萄净面积692.23亩(葡萄园六园和四
园西段部分范围)〕,本次未予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
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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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5)第 YCV1082 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宁夏
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所
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
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注册资本:68613.3996 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
销售;动植物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
生产、销售;投资房地产;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历史沿革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993 年 8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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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发[1993]79 号文和 1993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736 号批准,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44,000,000 股;1993 年 1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
字(1993)103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公司股
票 于 1994 年 6 月 17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领 取 工 商
640000120192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 1994 年 2 月 18 日至
2009 年 2 月 18 日,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公园街 8 号;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28 日进行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领取工商 6400021200018 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营业期限自 1994 年 2 月 18 日至 2009 年 2 月 18 日。组织机构
代码为:62490080-8。2008 年 12 月 3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
积定向向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增股份 81,126,370 股,定向转增形
成的股份由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和公司与各债权人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过户至相关债权人名下。
     201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取得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64110000000688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
长期。2011 年 12 月 8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
“(2010)银民破字第 2-4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
整计划规定,拟定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重组方。2012 年 9 月
30 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管理人向宁夏回族
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下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2013
年 2 月 18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 2-13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1)公司重整计划除个别少数债权人的 100 万元左右清偿
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支付预留外,已执行完毕;(2)公司的债
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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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2014 年 12 月 30 日,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当日开盘价为
6.65 元/股。
    2、截至2015年3月31日,十大股东情况见下表:
                                                                             占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本性质
                                                                             本比%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430,245    14.64   通股
 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7,483,401     1.09   限售流通 A 股
 工行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5,483,317     0.80   A 股流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499,865     0.66   A 股流通股
 北京德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4,236,234     0.62   A 股流通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38,000     0.53   A 股流通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08,823     0.45
                                                                                      A 股流通股
 聂瑶                                                            2,880,844     0.42   A 股流通股
 向克坚                                                          2,238,800     0.33   A 股流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2,163,854     0.32   A 股流通股
 合计                                                          136,163,383    19.86
    3、经营状况
    公司是宁夏首家上市公司,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为
基础、优质葡萄酿酒、枸杞深加工等特色生物资源深度为主体的产业架
构,形成了跨地区,多元化的经营格局。由于财务费用、生产费用和折旧
过高,葡萄酒公司依然不能实现盈利。目前公司的债务负担沉重,仍有大
量到期债务未偿还,债务危机未完全消除。公司在销售渠道建设和广告宣
传方面的投入较少,仍以原酒销售和贴牌生产为主。
        (二)被评估企业: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注册资本:353336.81 万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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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经营范围: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仓储和物流;机车和车辆维
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种植、
加工、销售;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历史沿革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是 2008 年 5 月由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
司以改制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于 2008 年 5 月 30 日
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核发的第 640000000001154 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宁夏大古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2 月,是按照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国经产业[2000]1086 号《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 242 户企业
实施债转股的批复》文件,由原宁夏大古铁路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与债
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应收大古铁路公司债权转为股本,共同组建新
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大古铁路公司出资 4,801 万元,持股 6.17%,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 73,029 万元,持股 93.83%。
     2008 年 5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电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宁夏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宁夏大古
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企业类型变更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宁夏宁
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其中:宁夏自治区人
民政府出资 15,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出资 91,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50%;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 3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出资 3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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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03,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50%;黄河上游水电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3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
       2008 年 8 月 1 日,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
10.00%的股份转让给中电投宁夏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后期更名为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25 日,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0.00%的股份转让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各 5.00%。
       2010 年 5 月 18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国资发[2010]44 号《关于股权变更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将所持有的 5.00%的股份 15,000.00 万元转由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持有。
       2012 年 1 月 5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33,00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333,000 万元。
       2012 年 5 月 26 日第五次股东会补充决议新增注册资本为 20,336.81 万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353,336.81 万元。
       根据 2013 年 11 月 15 日修订后的章程,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将所持股权 33.54%中的 25%转让给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中国神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24%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
司。
     2、股权结构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 本           持股比例(%)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1,657,980.00             8.5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15,000,000.00            25.90
 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716,710,100.00            48.5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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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名称                          股 本           持股比例(%)
 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8.49
                     合计                         3,533,368,080.00            100.00
     3、法人治理结构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四
个部分组成。股东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董事会行使公司决策权,经理层
行使公司执行权,监事会行使公司监督权。
     4、组织结构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公司职能部门设办公
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划部、运输管理部、物资供应处、工程建设
部七个部门;运输生产系统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处、后勤保障处、车
务段、机辆段、工电工程公司六个单位;党群部门设党群工作部、工会、
团委。
     5、子公司情况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2 个全资子公司—宁夏世纪大饭店有
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1 个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1 个非控股子公司—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经营状况
     宁东铁路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唯一一家地方铁路公司,承担着宁东能
源化工基地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任务。按照“以铁路运输为主,相关多
元”的经营思路,目前基本形成了铁路运输为主的业务板块,未来将充分
利用铁路运输的优势,逐步向物流配送业延伸,使物流配送成为新的经济
增长点,适度实施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铁路运输以及物流配送,稳健发
展酒店服务,逐步形成铁路运输、物流配送两大产业格局。
     公司成立以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安全、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
运输组织,呈现出发展势头强劲、经营成果突出、企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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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古窑子和鸳鸯湖为中心,以大古、古灵、古羊
枣、古黎临、鸳化、鸳红、上化等支线组成的铁路运输网雏形,自有铁路
正线里程 275.494 公里,包括大古线、古羊线、羊枣线、上化线、配红
线、古鸳线、古临线、灵新线、马清线、甲醇线、烯烃线。
       公司先后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全国地方铁路先进单
位”、“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职工职业道德十佳单位”、“自治区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自治区支教帮扶先进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先进基
层组织”、“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0 年,获得
全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最高荣誉奖“跨越杯”。
     (1)主要运输品种、运量状况
     宁东铁路运输货品包括煤炭、油、电解铝相关产品、煤化工产品、焦
炭等,主要运输货品为煤炭,近三年完成的煤炭运量占到总运量的 95%以
上。
     2009—2014 年分别完成运量 1903.37 万吨、2464.27 万吨、3089.82 万
吨、3600.60 万吨、3834.98 万吨、3,491.18 万吨,2014 年宁东铁路的货物
运输量为 3491.18 万吨,货物周转量为 20.17 亿吨公里,2014 年实现营业收
入 6.47 亿元,其中铁路运输业 6.19 亿元。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展和铁路建设规划,到 2020 年,将形成贯穿
整个灵武、鸳鸯湖、横城、马家滩、萌城、积家井、太阳山等矿区和化工
基地,东与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南与太中银铁路正线、北与三新铁
路、西与包兰线铁路接轨的“一纵一横”主干铁路网,年运输能力超过亿
吨。
       近年公司铁路运输业务货物发送量及货物周转量统计如下:
                            货物发送量                              货物周转量
    年份
               本年完成(万吨)      同比增长(%)     本年完成(亿吨公里)      同比增长(%)
    2009                 1,903.37              77.68                   15.09              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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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2010                   2,464.27                   29.47                     19.75              30.88
    2011                   3,089.82                   25.38                     22.05              11.65
    2012                   3,600.60                   16.53                     23.48               6.49
   2013 年                3,834.98                      6.5                     24.17               2.94
   2014 年                3,491.18                    -8.96                     20.17             -16.56
 2015 年 6 月              1,417.55                                             10.27
      (2)近年母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及收益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6 月
  总资产                409,519.33       509,256.39           526,969.24     522,661.85       522,658.40
  总负债                 78,482.28        93,304.54           129,256.25     108,925.05       103,517.59
  净资产                331,037.05       415,951.84           397,712.99     413,736.81       419,140.81
  营业收人               70,006.98        82,672.79            87,568.81      64,720.54         26,921.65
  净利润                 24,744.47        31,521.31            31,397.42    15,832.67          5,947.04
                   信永中和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
   审计单位        事务所有限责任 事务所(特殊普通 事务所(特殊普通 事务所(特殊普通 事务所(特殊普通
                             公司 合伙)银川分所 合伙)银川分所 合伙)银川分所                  合伙)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的关系
      委托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被评估企业宁
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四)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评估目的
      因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宁夏宁东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本公司对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实现本
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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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账面上列示的全
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本 次 评 估 的 资 产 总 额 5,226,584,003.58 元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468,359,496.80 元 , 非 流 动 资 产 4,758,224,506.78 元 ; 负 债 总 额
1,035,175,892.59 元, 其中: 流动负债 616,425,620.85 元,非 流动负 债
418,750,271.74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191,408,110.99 元。详细见下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468,359,496.80
       货币资金                                                         104,905,457.24
       应收票据                                                          70,756,569.21
       应收账款                                                         179,298,656.13
       预付款项                                                          18,400,102.07
       应收利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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