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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2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1 月 19 日(周四)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 213 大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宜东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总数(股)                         37,338,5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23.3366%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38,5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5.211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总数(股)                      29,000,0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8.125%
   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股)                    29,000,0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8.12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38,5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5.2116%
3、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5
   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38,5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5.2116%
    会议由董事长胡宜东先生主持,公司 7 名董事、3 名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同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关联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29,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25%)回避表决。本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8,338,5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6%;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 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6%。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8,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5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6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
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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