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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75,640.4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二中院”寄达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2015)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148、149、150号],上海市二中院已立案受理原
告3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
2015年6月13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15-014),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告共计3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3人(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75,640.45元。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