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
代表监事熊艳女士的辞职申请,熊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熊艳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熊艳女士担任监事期间
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熊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300股。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
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满外,
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此
之外,熊艳女士未作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公告日,熊艳女士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
运作,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
选举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黎明先生简历如下:
张黎明,男,1981年5月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2004年毕业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会计专业。中级审计师职称。2010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5年0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主管。2015年10月至今,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