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二个交易日(2015年 11月 13日、11月 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核实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