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1月 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集团”)通知: 方大钢铁集团于 2015年 11月 12日将其原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本公司 11843.357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同日 将该 11843.357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 行。 上述解除质押和再次质押均已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和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钢铁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 525,433,5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39.6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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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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