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强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10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吉林强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设立,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在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2204213079232568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80 万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中西成药制造,梅花鹿养殖、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附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
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
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
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
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
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
摊销额后的余额。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
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
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
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5. 本期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或能力发
生改变的依据:
(六) 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
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
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比例。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 1%
计提;账龄 1-2 年的,按其余额的 10%计提;账龄 2-3 年的,按其余额的 20%计提;账龄 3-4
年的,按其余额的 40%计提;账龄 4-5 年的,按其余额的 60%计提;账龄 5 年以上的,按其
余额的 100%计提。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七) 存货
1.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周转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八)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
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 目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19.00-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3.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
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九)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
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
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
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商品化软件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
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
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
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
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一) 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
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
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
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二)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
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
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四) 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
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税(费)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
房产税 1.2%
余值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数
库存现金 1,088.80
银行存款 1,162.01
合 计 2,250.81
2.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33,995.00 100.00 133,995.00
合 计 133,995.00 100.00 133,995.00
(2) 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3. 其他应收款
(1) 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2,353,928.07 100.00 23,539.28 2,330,388.79
合 计 2,353,928.07 100.00 23,539.28 2,330,388.79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东丰梅花鹿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 2,264,952.21
小 计 2,264,952.21
4. 存货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20,307.01 220,307.01
低值易耗品 291,246.31 291,246.31
合 计 511,553.32 511,553.32
5. 其他流动资产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待抵扣进项税 1,765,866.55 1,765,866.55
合 计 1,765,866.55 1,765,866.55
6. 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76,122,773.68 76,122,773.68
通用设备 590,358.32 590,358.32
专用设备 11,727,675.24 11,727,675.24
小 计 88,440,807.24 88,440,807.24
累计折旧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296,303.83 296,303.83
通用设备 132,402.37 132,402.37
专用设备 366,788.33 366,788.33
小 计 795,494.53 795,494.53
账面价值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75,826,469.85
通用设备 457,955.95
专用设备 11,360,886.91
合 计 87,645,312.71
7.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工程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厂区工程 747,883.00 747,883.00
合 计 747,883.00 747,883.00
(2) 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期末数
固定资产 减少
厂区工程 747,883.00 747,883.00
合 计 747,883.00 747,883.00
8. 无形资产
账面原值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17,870,903.50 17,870,903.50
商品化软件 32,000.00 32,000.00
小 计 17,902,903.50 17,902,903.50
累计摊销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31,518.35 31,518.35
商品化软件 1,066.66 1,066.66
小 计 32,585.01 32,585.01
账面价值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17,839,385.15
商品化软件 30,933.34
合 计 17,870,318.49
9. 应付账款
无应付关联方账款。
10. 应交税费
项 目 期末数
房产税 48,423.86
土地使用税 27,380.79
印花税 91,167.71
合 计 166,972.36
11. 其他应付款
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879,696.20
小 计 5,879,696.20
12. 实收资本
(1) 明细情况
投资者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1,800,000.00 51,800,000.00
合 计 51,800,000.00 51,800,000.00
(2) 实收资本变动情况的说明
1)公司系由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上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吉林普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和
2015 年 8 月 25 日出具吉普瑞会验字(2015)第 02 号和吉普瑞会验字(2015)第 03 号《验
资报告》。
2)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变更为 5,18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180.00 万元。由股东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评估作价出资,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的评
估作价为 8,224.41 万元投入公司,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3,18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
溢价 5,044.41 万元,上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吉林普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
于 2015 年 10 月 18 日出具吉普瑞会验字(2015)第 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 资本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 50,444,095.81 50,444,095.81
合 计 50,444,095.81 50,444,095.81
(2) 资本公积本期增减原因及依据说明
本期资本溢价增加 50,444,095.81 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2 股本变动之说明。
14.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
期初未分配利润
加:本期净利润 -1,446,085.61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46,085.61
(二) 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数
坏账损失 23,539.28
合 计 23,539.28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数 上年数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46,085.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539.2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95,494.53
无形资产摊销 32,585.0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1,553.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253,789.6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009,164.4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9,354.67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250.8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50.81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现金 2,250.81
其中:库存现金 1,0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