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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13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15年11月12日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胡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拟以公司的自有
资产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申请1亿元抵押贷款,
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
础上,认为本项抵押贷款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并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
申请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11月1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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