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
场 A 座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在新
三板挂牌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
请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
心竞争力。董事事会同意新疆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11月11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A组团项目的议案》,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北新御龙湾一期A组团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有
利于保证本公司在合川农创园投资的整体收益。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55,248.93万元开发北新御龙湾一期A组团项目,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风 险 投 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5年11月11日《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新总部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作为本公司“总部基地项
目”的配套,可解决目前本公司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有助于本公司吸引并
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董事会同意二级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挂牌编号2015-C-062宗地(地块号NE-14-03)及编号
2013-C-074宗地(地块号NE-14-02)的竞买,竞买的土地将全部用于新建“北新
总部基地生活配套”项目开发,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1日《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11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