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本公
司”或“北新路桥”;“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为“北新投资”;“新
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为“北新蕴丰”。
2.本次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属风险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亦未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且本公司不处于以下期间内: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
内。
3.本次拟参与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起始价:4500万元,加价
幅度30万元,竞买保证金2250万元。
本公司拟授权北新蕴丰在4500万元至4560万元的范围内参与上述土地使用
权的竞买。
4.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竞买行为尚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本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本公司于 2013 年底开始投资建设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北新路
桥“总部基地项目”,该事项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3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
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56)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57)。
根据相关政策,本公司向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商服务
局申请,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部分住宅用地,作为“北新总部基地生
活配套”项目,以解决本公司职工住宅需求。目前该申请已获得乌鲁木齐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商服务局批复,同意我公司二级子公司新疆北新蕴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新建“北新总部基地生活配套”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
设内容为 10 栋小高层商业配套住宅,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为 16.9 万平方米,建设期两年。
(二)本次交易情况
为落实“北新总部基地生活配套”项目,本公司拟授权二级子公司北新蕴丰
参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市国土挂告字
【2015】23号中挂牌编号为2015-C-062宗地(地块号NE-14-03)及编号2013-C-074
宗地(地块号NE-14-02)的竞买,竞买的土地将全部用于新建“北新总部基地生
活配套”项目开发。
二、参与竞买的公司二级子公司情况
新疆北新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新投资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强,主营业务为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三、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在公司1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应到董事9人,实到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地块出让方情况介绍
土地出让方为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该局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
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的工作部门。
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竞买地块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鸟湖新区二号台地新医路西延,
具体情况为:
1、挂牌编号:2015-C-062,面积为23563.36平方米,容积率1.5,绿化率35%,
级别为商业级外住宅级外,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上述地块挂牌起始价
248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240万元,加价幅度30万元。
2、宗地编号:2013-C-074,面积为18948.88平方米,容积率1.5,绿化率35%。
该地块目前尚未公示,预计挂牌起始价2020万元,预计增价幅度30万元/手,预
计竞买总价为2050万元,该地块具体信息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公告为准。
(二)交易价格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授权北新蕴丰在4500万元至4560万元的范围内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
的竞买。本次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保证金和出让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后期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后期开发
上述地块为本公司总部基地配套住宅用地,若本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地块,将
作为“北新总部基地生活配套”项目进行开发,主要用于解决本公司内部职工住
宅需求。目前该项目后续开发方案尚未确定,本公司将在开发方案确定后,另行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北新总部基地生活配套”项目作为本公司“总部基地项目”的配套,一方
面可以解决目前本公司职工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实现在工作单位就近居住;另
一方面,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本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人才竞
争优势。
由于该地块能否竞买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竞买土地的实际进
程,及时发布进度公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审议上述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且公司进行风险投资
的行为已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此次二级子公司参与土地竞买,主要是为了解
决公司职工住宅困难的实际问题,该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上述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