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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0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
称“《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
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再
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610,307,849 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382,978,723 股,假设本次发行 1,382,978,723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至 5,993,286,572 股。
     2、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9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3、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81,442,4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上
述权益分派已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成,
公司总股本增至 4,610,307,849 股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现金分红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5 年 12 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
加。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公司测算了不同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假设条件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度/2015.12.31
      项目           2014 年度/2014.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             2,881,442,406        4,610,307,849          5,993,286,572
  本期现金分红                               31,695,866.47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
                      2,373,813,381.36      5,614,713,857.15      5,614,713,857.15
  所有者权益(元)
假设 1:201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4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相同,即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1,384,949.71 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5,614,713,857.15      5,874,402,940.39      9,774,402,940.39
所有者权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06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06                  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                  1.27                 1.63
东每股净资产(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54                  5.07                 5.07
    益率(%)
假设 2:201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14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增长 10%,即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0,523,444.68 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5,614,713,857.15      5,903,541,435.36      9,803,541,435.36
所有者权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07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07                  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1.22                  1.28                  1.64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11.54                 5.57                  5.57
   收益率(%)
假设 3:201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14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增长 20%,即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9,661,939.65 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5,614,713,857.15      5,932,679,930.33     9,832,679,930.33
所有者权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08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08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                  1.29                  1.64
东每股净资产(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
                            11.54                 6.06                  6.06
    收益率(%)
       说明:
       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15 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2、公司对 2015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
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根据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81,442,40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按照相关规定,出于可比性的考虑,追溯调整 2014 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
产。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净资
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可能下降、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可能大幅增加,请广大投
资者特别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
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
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一)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资金支
出管理制度》、《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和
《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成本费用会计核算规定》等。另外,董事会将设立专项账
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
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
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
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
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北京平谷中弘由山由谷二期项目、山东济南中弘
广场一期、二期项目、北京平谷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御马坊项目(御马坊 WL-14
地块)等项目。募投项目的建成和销售,将大幅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改善发行人财务结构,对发行人每股盈利有明显的增厚效应。募投
项目的实施能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符
合发行人开拓房地产业务的战略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利润,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
极筹资资金。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积极调配资源,协助发行
人实施募投项目的准备工作,加快募投项目的开发进度,以尽早实现项目销售回
款,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
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借壳上市完成后,实现了快速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积累和项目储
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将转变为扩大
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规模,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开发周期,提
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
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
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
管控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坚
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增
加公司的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并将积极采取现金等方
式分配股利,给予股东更好的回报。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公
司章程》,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3-2015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有效
的股东回报机制。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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